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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號令)、《四川城市職業學院學生管理規定》和《四川城市職業學院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的有關條款,學校擬對王百斌、索郎澤讓、何杰、陳怡衫不按期返校做退學處理。
王百斌、索郎澤讓兩位同學從2021年8月27日-11月5日期間,輔導員老師多次與學生本人及家長聯系要求學生返校并辦理相關入學手續,其學生本人及家長均明確不再回校學習也不愿意回校辦理退學相關手續。
何杰同學從2021年9月1日-11月10日期間,輔導員老師多次與學生本人及家長聯系要求學生返校辦理注冊手續,期間也未參加頂崗實習,實習指導老師的相關教學指導也未參與。其學生本人及家長均明確不再回校學習也不愿意回校辦理休、退學相關手續。
陳怡衫同學從2021年9月1日-10月25日期間,輔導員老師多次與學生本人及家長聯系要求學生返校辦理注冊手續,學生不返校也不履行相應的請假手續。其學生本人及家長均敷衍對待,概不辦理相關手續。
根據以上情況現將擬退學處理:王百斌、索郎澤讓、何杰、陳怡衫四位同學通過四川城市職業學院網站主頁予以公告,請上述學生在2021年11月25日前到學校說明情況并辦理相關手續。
公告期內若無異議,無論學生是否返校辦理相關手續,學校將于公告結束后對上述學生做退學處理。
本公告視為四川城市職業學院擬退學處理決定的送達。
公告日期:2021年11月19日—2021年11月25日
特此公告。